关于分摊疏通费维修管道的问题,根据《肇庆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
您好!您在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和熙名园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问题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局与物业公司联系了解,关于小区被评为优秀管理示范小区的问题,建议业主咨询相关测评部门。关于公共收支情况公示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小区没有利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行为,目前没有公共收益。物业公司每年定期公示收支情况,建议业主向物业公司咨询了解。
另外,关于分摊疏通费维修管道的问题,根据《肇庆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受理价格咨询和投诉,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建议业主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并跟踪处理。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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